标签名称:中国能效标识
执行机构: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质检总局
执行类别:强制性比较标签
中国能效标识为蓝白背景,顶部标有“中国能效标识”(CHINA ENERGY LABEL)字样,背部有粘性,要求粘贴在产品的正面面板上。标识的结构可分为背景信息栏、能源效率等级展示栏和产品相关指标展示栏。作为一种信息标识,能效标识直观地明示了耗能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、能源消耗指标以及其他比较重要的性能指标,而能源效率等级是判断产品是否节能的最重要指标,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越低,表示能源效率越高,节能效果越好,越省电。目前我国的能效标识将能效分为1、2、3、4、5共五个等级,等级1表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,最节电,即耗能最低;等级2 表示比较节电;等级3表示产品的能源效率为我国市场的平均水平;等级4表示产品能源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;等级5是市场准入指标,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。为了在各类消费者群体中普及节能增效意识,能效等级展示栏用3种表现形式来直观表达能源效率等级信息:一是文字部分“耗能低、中等、耗能高”;二是数字部分“1、2、3、4、5”;三是根据色彩所代表的情感安排的等级指示色标,其中红色代表禁止,橙色、黄色代表警告,绿色代表环保与节能。
哪些产品需要做中国能效标识:
家用电冰箱,房间空气调节器, 家用电动洗衣机,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, 自镇流荧光灯,高压钠灯, 冷水机组,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,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,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, 多联式空调(热泵)机组,储水式电热水器, 家用电磁灶, 计算机显示器, 复印机, 自动电饭锅, 交流电风扇,交流接触器,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, 家用电冰箱(修订), 电力变压器, 通风机, 房间空气调节器(修订),平板电视,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,打印机、传真机,数字电视接收器, 远置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,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, 微型计算机, 电动洗衣机,自镇流荧光灯,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调调节器。
倍测检测优势产品
计算机显示器, 平板电视, 数字电视接收器, 复印机, 打印机和传真机, 微型计算机
认证标准
中国能效标识,全称“中国能源效率标识”,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总局牵头实施的。2004年8月13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质检总局,共同发布了《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》,并明确从2005年3月1日起在我国正式实行能源效率标识(以下简称“能效标识”)制度。到目前为止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等3部门已经联合发布了5批实施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目录。